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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电竞比分_beat365登录平台_28365365体育投注广东省委员会
航运金融是涵盖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资金结算和航运衍生交易等要素的综合性服务,具有市场集中度高、产业关联度高、国际化配置程度高、产业附加值高等特点。航运金融集聚发展能够通过“需求关联效应”和“资本溢出效应”显着促进港航产业稳健发展及核心经济区的经济增长,提升核心经济区的国际辐射力和影响力。南沙作为广东自贸区的最大片区和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核心区,是三个片区中明确以航运金融创新发展为重点和特色的片区,这无疑既是南沙比较优势的自然体现,更是我省赋予南沙片区的重要使命。大力推进以南沙为主的广东自贸区航运金融创新发展,对促进广东自贸区贸易、金融便利化,提升广东自贸区及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推动我省发展方式转变,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均具有重大意义。
一、南沙片区航运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南沙具有良好的航运金融发展产业基础,一是金融业成长迅速,截至2016年8月,南沙共集聚金融及类金融机构1266家,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港航产业基础厚实,2015年在全球航运市场低迷不振的情况下,南沙港航产业发展仍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年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2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762.49万TEU(标准箱),均位居全球十大港口之列。然而,虽有厚实的港航产业基础、良好的金融集聚发展态势及较大的政策推进力度,但广州的航运金融发展却十分滞后,发展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金融发展与航运产业融合度不足
国家、省、市虽然明确提出鼓励南沙发展航运物流、航运金融,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对航运金融也给予了重视和部署,但至今尚未出台支持航运金融发展和创新的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跨产业融合发展的协调机制也未形成。目前南沙集聚的1266家金融与类金融机构中涉及航运融资、航运结算等航运金融业务的机构很少,金融业与航运产业链的对接和融合严重不足。
(二)航运金融要素集聚平台功能不完善
作为航运市场和航运金融业务的核心平台,广州航运交易所尚处于业务拓展初期,珠江航运运价指数的数据准确性还待时间检验,船舶交易规模特别是国际船舶交易规模很小,船舶交易产业链尚未形成,平台功能还很不完善,交易所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影响力仍十分有限。
(三)航运金融业务拓展乏力
目前,南沙航运产业基金、航运交易所外汇结汇结算业务及珠江航运指数、航运融资租赁等业务刚起步发展,阳光航运保险公司落户南沙项目仍在筹备推进之中。总的来看,南沙航运金融业务品类较少,且缺乏核心产品引领,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航运金融业务拓展乏力。
(四)航运金融发展的支撑服务体系不完善
健全的航运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和辅助中介机构体系是航运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及泛珠国际航运创新研究院等服务机构的设立,南沙在海事法律仲裁、航运教育与研究咨询专门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实现零的突破,但航运金融发展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五)航运金融人才与航运金融创新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目前南沙航运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中复合型人才很少,船舶融资经理、航运金融部经理等涉及航运金融创新产品需要的高层次航运金融复合型人才更是短缺,远不能适应航运金融业务发展及航运金融创新的需要。
二、进一步促进自贸区航运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打造航运金融集聚品牌
一是制定航运金融发展专项规划。树立南沙自贸区航运金融特色品牌的产业地位,明确其发展方向,梳理已有的有利于航运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和产业优势,制定航运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及鼓励办法,引领和指导航运金融发展。二是建立多层次协调推进机制。建议成立由省、市、区三级航运金融主管部门领导及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筹推进航运金融创新发展。三是推动成立航运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以金融机构和航运交易所、航运研究机构、海事仲裁、航运企业等单位为会员的航运金融专业委员会,开展航运金融研究,编制航运金融发展规划、业务发展指南和实务操作手册,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培训教育及政策协调功能,促进航运金融健康发展。
(二)给予广州航运交易所更高的定位和支持,打造航运服务要素集聚核心平台
一是建议省政府给予广州航运交易所更高的定位,解决协调好广州航运交易所在省内、跨省、跨境发展中的障碍,完善航运交易、服务、信息三大功能,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支持航交所做大做强船舶交易,延伸船舶交易产业链,研制发布华南船舶交易价格指数,将船舶交易打造为交易所的品牌业务,提升航运交易所影响力。三是加速推进华南 “航运+互联网+金融”平台和航运大数据中心建设,为航运金融产品交易、航运电商、航运信息与咨询等航运服务新业态发展夯实基础,提供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从供应链角度分析和掌握航运企业及其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及风险,为航运金融、物流供应链金融提供信息支持和风险预警。四是打造珠江航运指数系列产品,完善珠江航运指数的“晴雨表”和“报警器”功能,加大力度研发运价指数衍生产品,拓展其价值评估、航运风险规避功能,强化广州在航运运价市场的话语权。
(三)创新航运融资服务方式,促进产融结合
一是构建全产业链航运物流金融服务模式。落实国家、省、市及“一行三局”出台的系列金改政策及可复制的上海自贸区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和大型航运物流企业集聚南沙,开展航运信贷、航运物流金融及航运保险业务,构建为港口、船舶、海洋工程、航运物流提供全产业链的航运金融服务模式。
二是大力发展航运融资租赁。充分发挥南沙船舶海工、国内港口物流临港产业集聚优势,推动航运融资租赁公司集聚,鼓励在南沙自贸试验区设立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公司,推动航运租赁企业与银行、信托等机构合作开发新的融资产品如船舶融资租赁信托、船舶融资租赁保理等组合产品,将航运融资租赁打造成广东自贸区航运金融发展的拳头产品。
三是创新发展航运产业基金。加强广州航运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临港先进制造业、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创新基金运作模式,加速产业基金在“货币-资产-金融产品-货币”之间的转换和流动,提高基金保障,降低运作风险。
(四)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环境,构建多元化航运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争取国家给予自贸区更大的航运金融改革和创新试验权,探索建立适应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二是完善航运金融招商政策体系,引进境内外知名的航运金融专业机构。三是加快建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区域性票据资产交易中心,建设物流供应链金融、船舶融资租赁交易中心、航运指数期货期权等平台,整合贷款、租赁、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产品和多个市场,为航运业提供结构性的融资安排和专业化的融资服务,打造多层次航运金融市场体系。四是吸引一批经纪、公估、法律、会计、船舶检验、海事法律等服务机构集聚南沙,完善支撑航运金融发展的中介辅助机构体系。五是充分利用香港船舶注册、航运总部以及金融和信息优势,主动承接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辐射带动,加强合作,形成粤港澳航运金融相互支持格局。
(五)引进与培养并举,加快航运金融人才集聚
一是加大引进力度。将航运金融复合型人才直接纳入南沙急需引进人才之列,比如将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引进世界着名金融机构、航运企业及国外着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领衔研究航运金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二是加强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从土地、资金等方面支持广州航海学院建设华南海事大学,鼓励在粤综合性重点大学开设航运金融相关专业,建立航运金融博士工作站,畅通航运金融人才的上升通道。三是支持开展航运金融职业培训,并建立航运金融政、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以平台、项目和发展空间集聚人才,培养人才。